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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

来源:四部   分类:通则   页码:159  
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
本法系将一定量的供试品溶液注入豚鼠体内,间隔一定时间后静脉注射供试品溶液进行激发,观察动物出现过敏反应的情况,以判定供试品是否引起动物全身过敏反应。 供试用的豚鼠应健康合格,体重250~350g,雌鼠应无孕。在试验前和试验过程中,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。做过本试验的豚鼠不得重复使用。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除另有规定外,按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制成供试品溶液。 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,取上述豚鼠6只,隔日每只每次腹腔或适宜的途径注射供试品溶液0.5ml,共3次,进行致敏。每日观察每只动物的行为和体征,首次致敏和激发前称量并记录每只动物的体重。然后将其均分为2组,每组3只,分别在首次注射后第14日和第21日,由静脉注射供试品溶液1ml进行激发。观察激发后30分钟内动物有无过敏反应症状。 结果判断 静脉注射供试品溶液30分钟内,不得出现过敏反应。如在同一只动物上出现竖毛、发抖、干呕、连续喷嚏3声、连续咳嗽3声、紫癜和呼吸困难等现象中的2种或2种以上,或出现二便失禁、步态不稳或倒地、抽搐、休克、死亡现象之一者,判定供试品不符合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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