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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1 杂质检查法

来源:四部   分类:通则   页码:204  
2301 杂质检查法
药材和饮片中混存的杂质系指下列各类物质: 1.来源与规定相同,但其性状或药用部位与规定不符; 2.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; 3.无机杂质,如砂石、泥块、尘土等。 检查方法 1.取适量的供试品,摊开,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(5~10倍)观察,将杂质拣出;如其中有可以筛分的杂质,则通过适当的筛,将杂质分出。 2.将各类杂质分别称重,计算其在供试品中的含量(%)。 【附注】1.药材或饮片中混存的杂质如与正品相似,难以从外观鉴别时,可称取适量,进行显微、化学或物理鉴别试验,证明其为杂质后,计入杂质重量中。 2.个体大的药材或饮片,必要时可破开,检查有无虫蛀、霉烂或变质情况。 3.杂质检查所用的供试品量,除另有规定外,按药材和饮片取样法称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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