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石酸布托啡诺 Jiushisuan Butuofeinuo Butorphanol Tartrate C21H29NO2·C4H6O6 477.55 本品为(一)-17-环丁基甲基-3,14-二羟基吗啡喃D-(一)-酒石酸盐。按无水、无溶剂物计算,含C21H29NO2·C4H6O6 应为98.0%~102.0%。 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;无臭。 本品在甲醇中略溶,在水或乙醚中微溶,在三氯甲烷中不溶;在0.1mol/L盐酸溶液中溶解。 比旋度 取本品,精密称定,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mg的溶液,依法测定(通则0621),比旋度为-60°至-66°。 【鉴别】(1)取本品约10mg,加甲醇2ml溶解后,加氨制硝酸银试液数滴,置水浴中加热,试管内壁形成银镜。 (2)取本品约5mg,加入吡啶15ml及醋酐5ml,溶液显翠绿色,最后变成棕黑色。 (3)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酒石酸布托啡诺对照品的图谱一致(通则0402)。 【检查】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40mg,加水20ml溶解后,溶液应澄清无色;如显浑浊,与2号浊度标准液(通则0902第一法)比较,不得更浓。 有关物质 取本品约25mg,置25ml量瓶中,加0.5mol/L硫酸溶液1ml,振摇使溶解,用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供试品溶液;精密量取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对照溶液。照高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试验,用苯基键合硅胶为填充剂,以0.05mol/L乙酸铵溶液(用冰醋酸调节pH值至4.1)-乙腈(70:30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80nm。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理论板数按布托啡诺峰计算不低于200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μl,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。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,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(1.0%)。 右旋异构体 取有关物质项下的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。照高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试验,用环糊精为填充剂(Astec Cyclobond Ⅱ,4.6mm×250mm,5μm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以0.05mol/L乙酸铵溶液(用冰醋酸调节pH值至4.1)-乙腈(85:15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80nm。取酒石酸布托啡诺与右旋异构体的混合对照品约25mg,置25ml量瓶中,加0.5mol/L硫酸溶液1ml,振摇使溶解,用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。取该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布托啡诺峰与右旋异构体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,理论板数按布托啡诺峰计算不低于200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μl,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。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右旋异构体峰,其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(1.0%)。 残留溶剂 取本品约1.0g,精密称定,置10ml量瓶中,加入二甲基亚砜2ml,再加0.2mol/L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,摇匀,精密量取2ml,置顶空瓶中,密封,作为供试品溶液;取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三氯甲烷、二氯甲烷与甲醇各适量,精密称定,用二甲基亚砜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苯0.2μg、甲苯89μg、二甲苯217μg、三氯甲焼6μg、二氯甲院60μg与甲醇300μg的混合溶液,精密量取2ml,置顶空瓶中,密封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残留溶剂测定法(通则0861第二法)测定。以100%二甲基聚硅氧烷(或极性相近)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;起始温度为40℃,维持5分钟,以每分钟8℃的速率升温至180℃,维持5分钟;进样口温度为200℃,检测器温度为250℃;顶空瓶平衡温度为80℃,平衡时间为30分钟。取对照品溶液顶空进样,记录色谱图,各成分峰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。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分别顶空进样,记录色谱图,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,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三氯甲烷、二氯甲烷与甲醇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。 水分 取本品,照水分测定法(通则0832第一法1)测定,含水分不得过2.0%。 炽灼残渣取 本品1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%。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 【含量测定】取本品约0.3g,精密称定,加冰醋酸40ml使溶解,加结晶紫指示剂1滴,用高氯酸滴定液(0.1mol/L)滴定至溶液显蓝色,并将滴定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,即得。每1ml高氯酸滴定液(0.1mol/L)相当于47.76mg的C21H29NO2·C4H6O6。 【类别】镇痛药。 【贮藏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 【制剂】酒石酸布托啡诺注射液 附: 右旋异构体 C21H29NO2·C4H6O6 477.55 (+)-17-环丁基甲基-3,14-二羟基吗啡喃D-(—)-酒石酸盐
(c)蒲标网 - 中国药典、药品标准、法规在线查询 ( 津ICP备15007510号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