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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07 火焰光度法

来源:三部   分类:三部通则   页码:418  
0407 火焰光度法
火焰光度法是以火焰作为激发光源,供试品溶液用喷雾装置以气溶胶形式引入火焰光源中,靠火焰光的热能将待测元素原子化并激发其发射特征光谱,通过光电检测系统测量出待测元素特征谱线的辐射光强度,从而进行元素分析的方法,属于原子发射光谱法的范畴,主要用于碱金属及碱土金属的测定。通常借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发光强度,求得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。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所用仪器为火焰光度计,由燃烧系统、单色器和检测系统等部件组成。 燃烧系统由喷雾装置、燃烧灯、燃料气体和助燃气体的供应等部分组成。燃烧火焰通常是用空气作助燃气,用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等作燃料气组成的火焰,即空气-煤气或空气-液化石油气火焰。 仪器某些工作条件(如火焰类型、火焰状态、空气压缩机供应压力等)的变化可影响灵敏度、稳定程度和干扰情况,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用。 测定法 火焰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及杂质限量检查时,分别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(通则0406)中第一法、第二法进行测定与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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